免费服务热线:400-661-9909
您的位置:首页 > 数 字 报 > 数字报 > 酒店门前放烟花 被处罚金500元
在线登报
酒店门前放烟花 被处罚金500元
  • 作者:佚名 2014/2/25 5:57:12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鼓公 记者 吴胜)2月22日晚上,鼓楼公安分局华侨路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自己住处附近违规燃放烟花。警方赶到现场后及时制止,当事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

    民警现场发现,当事人燃放烟花的位置在广州路一带某室外停车场,停放车辆较多,周围系繁华闹市,人流密集,依相关法律法规,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场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约5名左右,民警立即依法责令其停止燃放。民警向他们指出,燃放鞭炮违反了《南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几名违法行为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停止燃放并道歉。

    对方称,他们是来附近的一家星级酒店参加婚宴的新人家属,当晚九点多婚宴结束时,为了向新人表达祝福,烘托喜庆气氛故而燃放烟花,前后持续时间约五分钟。在进行进一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后,民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500元的处罚。

    鼓楼警方提醒市民,希望市民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采取文明、安全的方式举办庆典活动,承办婚礼的酒店,要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劝阻新婚夫妇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举报查实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大部分来源于各相关媒体或者网络,内容仅供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利益的文章,请及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
发表评论
* 评论内容:
* 用户名:匿名发表 *不选请在前面输入您的大名
*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请输入4位数的验证码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广告联系电话
免费服务热线:400-661-9909

广告服务传真:025-84460253
业务一部:13809039462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二部:13913827499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三部:13851727332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四部:15905145739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会员协议

版权所有 南京海盟广告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7 扬子晚报广告部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400-661-9909 传真:025-84460253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230号安瑞大厦4楼 QQ热线:494305431

苏ICP备1104408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