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六朝古都南京市区内,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后即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学籍,凡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获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助学金,对学生进行奖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对特困生或社会优抚对象子女,学校除发放国家助学金、实施生活补助外,还提供多种勤工助学的岗位和途径。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按规定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专转本”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进入相关本科院校学习,毕业后获本科学历和学位。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最受欢迎公办高职院校”。近几年来,学校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广受社会认可,多次获评“江苏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录取批次 文理科类考生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美术类考生在高职(专科)第1小批录取; 广编类考生在高职(专科)第2小批录取。 录取规则 1、选修、必修测试科目:文科考生选测历史,理科考生选测物理,其他测试科目不限。 2、报考普通类批次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D,必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C级(技术科目合格);报考艺术批次专业的考生,必测科目等级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3、普通类批次专业按照进档考生文理分科,对总分进行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4、美术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统一考试,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计算总分。学校对进档考生总分进行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5、广编类考生需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专业分达到我校合格线且文化分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计算总分。学校对进档考生总分进行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6、对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性奖励分和照顾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毕业文凭 毕业文凭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颁发,并以此名称具印。 收费标准 农林类专业2200元/年,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美术类和广编类专业6800元/年。(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江苏招生考试(2015招生计划专刊)》(下册))。 电话:8008289613,8008289236,18012983261 邮 箱:jscvczb@163.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招生咨询)) 网址:http://www.jscvc.cn 微信公众号: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新浪微博: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办V 百度贴吧: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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