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债务人林月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人与汪雅娟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本人已将对贵方享有的债权本金XXX.X万元及利息请求权等债权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人汪雅娟,自此汪雅娟享有债权人地位,可依法向贵方主张债权。
请贵方依照该债权转让通知及时向汪雅娟履行义务。
通知人(原债权人):倪宝鑫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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