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公告
苏州乐轩科技有限公司拟分立为苏州乐轩科技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和乐辉液晶显示(苏州)有限公司(新设公司),已于XXXX年X月XX日获得苏州市商务局的初步同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苏州乐轩科技有限公司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继。经协商,苏州乐轩科技有限公司债务拟由苏州乐轩科技有限公司(存续公司)承担人民币X,XXX,XXX,XXX.XXXXX元,乐辉液晶显示(苏州)有限公司承担人民币XXX,XXX,XXX.XXXXXX元。本公司债权人可自XXXX年X月XX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对该债务承继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彦奎 联系方式:XXXX-XXXXXXXX
苏州乐轩科技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