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广侠2022年11月至2024年2月,在宿迁市泗洪县经营成人用品,期间向张磊销售性保健品万艾可20盒,销售金额780元。向孙明明销售5粒性保健品,销售金额50元。以上销售金额合计830元。
我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扬子晚报登报可拨打热线电话: 400-9283-707 手机:13809039462(微信同号)15951885214,或加QQ:1924655326、1536107230咨询。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报海登报》或支付宝搜索《报盟登报》小程序办理即可在线办理;免费快递报纸,可开发票。手续简单,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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