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兰傲: 我街道于2025年8月6日,依法向你(单位) 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2025)宁秦05综法限 拆字050862号〕。经核查,你(单位)未在限定期 限内自行拆除在南京市苜蓿园大街xx号xx幢 xxx 室北侧及西侧的约10m2的违法建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 定,现督促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七日 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收到 本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街道进行陈 述和申辩,我街道将对陈述、申辩理由依法进行 处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由于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对你公 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2025)宁秦05综 法行催字050862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六十日内到我街道(地址:秦淮区紫金路1号)领 取本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月牙湖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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