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刘守坤、唐天祥扬子晚报登报债权转让通知书
杨昌辉、王传方、郭庆红 、江苏鑫烁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现本人已将对你方享有的(2014)昆花民初字第002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2025)苏0刘守坤、唐天祥扬子晚报登报债权转让通知书583民初1710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项下全部本金、利息等,但案件受理费除外) ,由本人自即日起一次性全部转让归汪芬芬所有。请杨昌辉、王传方、郭庆红、江苏鑫烁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就上述债务向汪芬芬履行。
特此通知 本通知不可撤销之通知,向债务人寄达即生效。
通知人:刘守坤、唐天祥





扬子晚报广告发布热线:400-9283-707 13809039462 15951885214 025- 84560268 QQ:297302889 QQ:1522473812 传真:025-84460253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230号 安瑞大厦7楼719室
扬子晚报登报可拨打热线电话: 400-9283-707 手机:13809039462(微信同号)15951885214,或加QQ:1924655326、1536107230咨询。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报海登报》或支付宝搜索《报盟登报》小程序办理即可在线办理;免费快递报纸,可开发票。手续简单,方便快捷。
诉讼争议法律咨询 报业传媒网 法律诉讼帮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大部分来源于各相关媒体或者网络,内容仅供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利益的文章,请及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