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情偶寄 [南京]余 斌 “榻”是什么东东?字典上说,本义是“狭长而较矮的床形坐具”,后来则泛指床。到底是坐具还是床?应该是非此非彼,亦此亦彼,人在榻上的姿势,也往往处于坐卧之间。就其可坐可卧的功能而论,它有点近于躺椅,但躺椅其实是以躺为主,当椅子用总觉不正式,古时最常见的榻,床的长度,三面围起,有时中间还放个几,主宾“座谈”起来,就是正经八百在坐了。 现在的人家,大多无榻之设,但人并非没有随意坐卧的需求,以一般人家的居住空间,榻或躺椅之类,太过狼夯,替代者,厥为沙发——你也可以说,沙发就是现代人的“榻”。有椅子可坐还要弄出沙发来,只为坐得舒服,而最舒服的坐姿,大概是向躺靠拢。当然倒下身来,四体横陈,才是“躺”的正解,所以唯多人沙发才是“榻”的够格的替代品。长沙发可坐可卧,最相宜的姿式是斜躺,与之相应,最相宜的状态则是似睡非睡,在醒睡之间——躺不等于睡,正经要睡,干脆就上床了。 躺着看书,睡着看电视,皆有惬意处,然最有必要者,是一些特殊的时段,比如说,看世界杯。世界杯,比赛时间常在深夜,多半一场看罢,后面还有一场,一坐到底,太过疲劳,躺下看才是好的选择。卧室里有电视,原也可以躺床上看,然而电视声的干扰暂且不说,看到精彩处大叫一声“好球”,又或为支持的队干着急情不自禁嚷嚷“传啊!”“打呀”之类,旁人还睡不睡——真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息事宁人,还是移师客厅为妙。 这几日我差不多已是以沙发为家了。一“榻”之上,难免糊涂——我是说,经常会迷糊一阵,这也是拜世界杯比赛的时间之赐,十二点一场,三点一场,六点再来一场,欠觉是肯定的,积劳成困,补觉之必不可少,不言而喻,却又不可能大补,只能是零打碎敲见缝插针的小补。不是不可以回到床上小睡一觉再爬起来赶下场,只是人困马乏之际,一场小小的“转移”也像是有大动干戈的沉重,相反,沙发上安营扎寨,一“榻”横陈维稳于其上,最是省事。事实上看球之际也可能迷糊过去:球赛不可能场场精彩,即使一场好球,也有沉闷的时候。这时候就见出富有激情的解说的必要:往往随着解说员越来越激昂的声调,于一团迷糊中挣扎而出,忽然清醒。也有错过的时候,直到电视里狂吼“进了!进了!!”才“幡然猛醒”。当然是大大后悔,不过人非铁打,连续作战,难免糊涂。你若抱定“一场也不能少”的宗旨,那么客观地说,时有糊涂,反而才是可持续发展之道。 所以,世界杯之于我,注定是一段一“榻”糊涂的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