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叶方龙 陆工宣 记者 范晓林)18日上午,南京市民吕先生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里办理购车手续时,停在销售公司门口的那辆新轿车突然被路边一辆路过的三轮车追尾,造成车尾部被撞坏,新买的车还没上路就挂了“头彩”,这让买车的吕先生感觉郁闷不爽,要求销售商换一辆新车,可是销售商不同意,无奈之下吕某只好报警。 记者赶到现场时,当地马鞍派出所民警正在找双方了解核实情况。据了解,买车的姓吕,是六合本地人,长期在外打工,去年他所在企业效益比较好,年底老板不但给他提前放了假,而且还给小吕发了一笔可观的年终奖金。眼看春节将近,小吕准备在年前圆一下自己多年的买车梦想。小吕通过朋友在六合机场路附近某汽车经销店看中一款品牌轿车,并预付了定金,跟店家约好1月18日前来提车。当天一大早,小吕就带上妻子兴高采烈地来到这家汽车销售公司准备把新车开回家,当小吕和爱人一起来到这家汽车销售公司的时候,发现销售公司门口停着一辆装载着新轿车的大卡车,正在往下面卸着小轿车。 眼见即将被自己拥有的轿车,小吕很欣喜,便在业务员的陪同下到销售大厅办理余款交付提车手续,谁想到他签完合同,刚刚付完剩下的购车尾款,就听到销售公司门口传来轰的一声响,他和爱人跑出来一看,眼前的一幕让夫妻俩瞠目结舌,刚刚卸下来的那辆新车被一辆送货三轮车撞了,小吕傻了眼,自己新买的轿车还没有交保险上路,就中了“头彩”。 小吕认为,自己还没有“碰到”新车,车子就莫名被撞了,要求汽车销售公司重新提供一辆新车给他,而汽车销售公司则认为吕某已办完提车手续,车已经完整地“交”给小吕,现在车的损坏问题和销售公司无关,小吕应该向肇事者索赔。无奈之下,小吕只好报警,马鞍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调查核实,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汽车销售公司老板同意换一辆新车给小吕,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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