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宣传和推广镇江旅游,展示镇江风光之美、人文之美、民俗之美,提升镇江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举办“茅山杯”镇江旅游摄影大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镇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句容市茅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镇江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凡是拍摄反映镇江市(含辖市区)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旅游景区(点)、历史遗迹、乡村旅游、都市娱乐、旅游节庆、特色餐饮、城市建设、生态环境、航空体育旅游季等旅游元素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三、征稿对象   海内外摄影家、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地区不限。   四、征稿时间   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10月20日止。   五、奖项设置   摄影大赛奖项分别设立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优秀奖30名,价值各300元奖品;入选作品60名;   获奖者个人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凡获奖、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江苏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不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增减、移动、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含多次曝光)。   2、每位作者投稿作品单幅、组照(4-8幅)数量不限,不收纸质作品,以电子文件投稿,JPE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长边1024像素,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每幅参赛图片必须按照要求重新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作品标题”,否则视为无效投稿;用网名、笔名投稿无效;同一作者不能易名多次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获奖、入选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本人并向其调取作品大文件,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作品大文件发至指定邮箱,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选资格。   4、主办、协办方对入选、获奖作品享有展出、出版、旅游宣传推广与营销活动使用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则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著作权。   5、参赛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七、投稿方法   指定邮箱:zjlysyds@163.com   联系人:王瑞稼;联系电话:0511-87055515   八、评选和结果公布   1、2016年10月下旬专家评审   2、评选结果在镇江旅游委官网、省摄影家协会网上进行公示;今年11月上旬镇江旅游委官网、省摄影家协会网、江苏摄影通讯、扬子晚报等媒体公布获奖、入选名单。   3、颁奖地点与颁奖办法另行通知。   “茅山杯”镇江旅游摄影大赛活动组委会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