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王赟)昨日,江苏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2014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省补资金,对苏南、苏中、苏北的补助标准分别由2013年的每人每月90元、135元、180元提高到100元、150元、200元,提高幅度超过10%,全省19415名孤儿从中受益。 目前,江苏各地均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7月1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提高孤儿养育标准。2014年,全省散居孤儿和集中供养孤儿的养育标准达到平均每人每月870元和14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