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西安旅游公告称,其部分年度年报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根据相关公告,西安旅游下属子公司存在延期确认拆迁补偿收入的情况。2012年,西安旅游子公司西安渭水园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上林路拆迁项目已达成补偿协议,且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已履行完毕,应收补偿款286万元也已确定,且在2012年年报披露前的2013年1月已收到该笔款项,但西安旅游2012年年报未对该项补偿收入进行确认,延期记入2013年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此外,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不当。导致西安旅游2012年年度报告少计收入286万元,多计营业税金及附加352万元,少计利润63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5.34%;2013年年度报告多计收入286万元,少计营业税金及附加352万元,多计利润63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1.22%。 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责令西安旅游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对2012年和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披露。 欧甸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