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接听时间: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先生: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房屋租赁协议,前不久政府发出拆迁公告,我们承租的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于是我找拆迁部门及出租人商讨拆迁补偿事宜。可他们说我承租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根本不可能得到补偿,现在我想请问律师我们签订的租赁合同难道没有法律效力吗?那我的损失该怎么办? 饶律师: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因此,你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你可以就你的损失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你们双方在签订过程中的过错大小来分担你的损失。 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