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规定。检察人员对7种可能干扰执法办案、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情形要及时报告。这7种情况是: 一是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友的; 二是打听办案人员组成及其家庭情况、证人姓名及有关情况的; 三是打听举报人、举报内容和案件事实、证据的掌握情况和认定及案件讨论情况的; 四是打听案件初查计划、侦查方案、侦查手段、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 五是打听其他尚未公开案件情况和拟办意见的; 六是为案件请托、说情,或以其他方式向办案人员施加压力,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 七是其他通过说情干扰执法办案的情形。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