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王赟)今年起,我省统一公办、民营养老机构的补助标准;外资与内资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养老护理员连续从业2年以上还有补贴……在昨天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介绍,我省将力推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制,通过提供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据统计,率先试点的南京市上半年公办民营养老床位达7104张,较去年同期增长13%。 数据显示,江苏上半年养老床位数增长达2.67万张,新建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0个,全省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已达66.4%。今年省级财政投入6.2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地配套投入持续加大,苏州达3.16亿元,南京2.59亿元。 为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经营养老机构,13个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出台了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每张床位建设补贴1000-10000元不等,运营补贴30-200元不等。省财政对自建产权和租赁用房的护理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10000元和5000元补助。13个设区市和34个县(市区)均已建成百张床位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其中无锡护理型床位占比全省最高,达到59%,满足了老人“医养结合”的养老需求。 当前市民面临的一大养老难题,就是护理费用高昂。侯学元介绍,我省今年将试点引入商业保险,探索养老护理保险制度,逐步形成个人、用人单位、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养老抗风险能力。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将推动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险,并对70岁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给予一定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