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服务热线:400-661-9909
您的位置:首页 > 报纸新闻 > 要闻 > 经济责任审计列为奖惩重要依据
在线登报
经济责任审计列为奖惩重要依据
  • 作者:佚名 2014/7/28 13:46:54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27日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这份实施细则共8章60条, 细则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对象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 

    根据细则,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重点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地区、部门、单位科学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和内部管理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审计评价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及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突出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细则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新华社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大部分来源于各相关媒体或者网络,内容仅供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利益的文章,请及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
发表评论
* 评论内容:
* 用户名:匿名发表 *不选请在前面输入您的大名
*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请输入4位数的验证码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广告联系电话
免费服务热线:400-661-9909

广告服务传真:025-84460253
业务一部:13809039462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二部:13913827499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三部:13851727332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四部:15905145739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会员协议

版权所有 南京海盟广告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7 扬子晚报广告部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400-661-9909 传真:025-84460253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230号安瑞大厦4楼 QQ热线:494305431

苏ICP备1104408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