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不为民做主,人大可以罢免你!”堆积了两个月的医疗垃圾多方协调无人管,人大代表面斥卫生局长,3天内得到解决(8月25日《华商报》)。 好一句“不为民做主罢免你”,不仅推动了问题的有效解决,更彰显了人大监督的权利意识回归。我国《代表法》明确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罢免案。提出罢免案,和出席人大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一样,都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合法权利,但在现实中却往往被束之高阁。 一直以来,一些地方人大罢免政府官员,基本上都是在官员违法违纪之后走走程序,鲜见有人大代表主动提出对不称职的干部提出罢免案。2012年初,深圳市人大代表郑学定在两会上向有关部门开炮,称“做不好食品安全就要提出罢免案”,从而引发媒体关注和舆论好评。然而,在慷慨激昂的言论背后,郑学定坦言,自己做了十多年人大代表没提过罢免案。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多年来代表们攥着手中的罢免权却隐忍不发,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不为民做主罢免你”才是人大监督常态,在让不称职官员下课的同时,更能以儆效尤,倒逼各级领导干部敬畏人民权益,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谋福祉。 (河南 张枫逸) |